今日頭條發起反攻,起訴搜狐索賠100萬元觀點
北京海淀法院發布微博稱,因認為搜狐公司宣稱“今日頭條”侵犯其著作權的行為構成商業詆毀,“今日頭條”經營方向法院起訴,要求搜狐公司停止商業詆毀行為、公開道歉、消除影響并賠償經濟損失100萬元。今日,海淀法院依法受理了此案。
就在上月,搜狐公司宣布對“今日頭條”所屬公司—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的侵犯著作權和不正當競爭行為提起訴訟,要求賠償經濟損失1100萬元,北京市海淀法院已正式受理訴訟。
而隨后“今日頭條”則拋出搜狐曾對其收購未遂及主動要求合作的證據予以回應,不過合作均屬于郵件來往。
字節公司認為,其經營的“今日頭條”產品是否存在侵權,是一個法律上尚未界定的問題,搜狐公司在司法機關判決之前,斷然宣稱字節公司侵權,且以侮辱、貶損的言辭評價字節公司。
“搜狐公司的行為嚴重侵害了字節公司名譽權,嚴重損害字節公司的商業信譽和聲譽,給字節公司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構成商業詆毀行為,故向法院提起訴訟。”
以下為海淀法院微博內容:
因認為搜狐公司在新聞發布會上及經營的網站上稱“今日頭條”侵犯其著作權的行為構成商業詆毀,“今日頭條”移動設備新聞客戶端應用程序的開發者、經營者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字節公司)將北京搜狐互聯網信息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搜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其停止商業詆毀行為、公開道歉、消除影響并賠償經濟損失100萬元。今日,海淀法院依法受理了此案。
字節公司訴稱,其為“今日頭條”移動設備新聞客戶端應用程序的開發者、經營者,被告搜狐公司是“搜狐新聞”移動設備新聞客戶端應用程序的經營者。2014年6月24日,搜狐公司召開名為“捍衛版權、盜此為止,移動媒體反盜版行動發布會”的新聞發布會,宣布對字節公司侵犯著作權和不正當競爭行為提起訴訟,搜狐網總編輯在發布會上聲稱“今日頭條不是搜索引擎,就是內容提供商”“是把精品店里內容搬進了自家超市”“今日頭條盜取了內容,盜取了搜狐的利益,為自己輸送利益”等。搜狐公司將上訴發布會內容以新聞形式在其經營的網站上以專題形式集中刊載,試圖營造“今日頭條”是盜版者的形象。
字節公司認為,其經營的“今日頭條”產品是否存在侵權,是一個法律上尚未界定的問題,搜狐公司在司法機關判決之前,斷然宣稱字節公司侵權,且以侮辱、貶損的言辭評價字節公司。搜狐公司的行為嚴重侵害了字節公司名譽權,嚴重損害字節公司的商業信譽和聲譽,給字節公司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構成商業詆毀行為,故向法院提起訴訟。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今日頭條侵犯傳統媒體著作權的媒體炒作,沸沸揚揚了一個多月,到底違不違法,分析來評論去,涉及到多方利益讓這一事件似乎不那么好下定論,而這恰恰觸到了法律的模糊地帶。無論事件如何進行下去,這場博弈,若能推動網絡版權保護立法的進步,才能為日后內容的創新和保護提供依據和保障,從而營造更好的網絡空間秩序。
1.砍柴網遵循行業規范,任何轉載的稿件都會明確標注作者和來源;2.砍柴網的原創文章,請轉載時務必注明文章作者和"來源:砍柴網",不尊重原創的行為砍柴網或將追究責任;3.作者投稿可能會經砍柴網編輯修改或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