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解讀專欄
中國人民銀行7月31日發布《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在市場引起巨大反響,互聯網金融板塊受重創領跌,周一(8月3日)開盤大跌3.18%,板塊最大跌幅7.04%。對于央行的舉措,業內人士也都給出自己的觀點。
P2P平臺或將面臨洗牌
《征求意見稿》第八條顯示,支付機構不得為金融機構,以及從事信貸、融資、理財、擔保、貨幣兌換等金融業務的其他機構開立支付賬戶。據牛娃金融認為,這會使P2P第三方托管受限。
當前業內大多數P2P平臺都采用第三方支付機構的賬戶進行托管,直接通過第三方支付內部的體系對資金進行劃撥。而此次《征求意見稿》顯示,P2P的資金存管只能是在銀行完成。雖然之前有P2P平臺選擇銀行合作進行資金托管,但是進展緩慢且效率低,同時在成本上也相對的較高。
所以,P2P托管業務由銀行開展的措施執行,對于P2P平臺而言,在資質、渠道資源、盈利能力等方面門檻將會大大提高,成本承受力受到挑戰。P2P行業也將會面臨洗牌,小規模的P2P平臺將面臨巨大壓力,實力強以及具有國資背景的P2P平臺前景將更樂觀。
第三方支付機構何去何從?
“如果這份意見稿最終通過,今后第三方支付很多業務可能都開展不了。”互聯網金融行業一位資深人士向筆者表示:“我的很多在第三方支付機構工作的朋友都在發類似的牢騷。
事實上,近幾年很多第三方支付機構為P2P企業提供專業的資金托管,并將其視為發展的重點。而征求意見稿是要互聯網支付機構最終回歸“支付業務”本色,不能有資金池,不能具備銀行功能,比如進行清算業務,規規矩矩做資金通道。在這種情況下,不少第三方支付機構紛紛表示,托管業務被銀行搶走,將會極大的打亂第三方支付機構的戰略布局。
該人士認為,對于第三方支付機構來說,雖然不能繼續為網絡借貸等互聯網金融企業開立支付賬戶,但仍可為其提供支付通道服務,把業務重點放到提供支付通道服務上,將付款人的款項劃轉至網絡借貸等企業的銀行結算賬戶。而從長遠角度來看,就需要通過創新來拓展更多方面的業務。
個人支付體驗降低
《征求意見稿》第十五條第三點規定,除單筆金額不足200元的小額支付業務,以及公共事業費、稅費繳納等收款人固定并且定期發生的支付業務外,支付機構不得代替銀行進行客戶身份及交易驗證。牛娃互聯網金融CEO李琪認為,這將會對用戶體驗造成很大的影響。
對于單個客戶所有支付賬戶單日累計金額應不超過5000元(不包括支付賬戶向客戶本人同名銀行賬戶轉賬),雖然央行有關負責人解釋,單日5000元的限額只針對支付賬戶的余額付款。消費者仍然可以與現在一樣,通過支付機構提供的跳轉銀行網關或快捷支付方式,用自己的銀行卡(銀行賬戶)完成對外付款,并無額度限制。但這會極大的加劇支付難度,用戶體驗變差是不可避免,進而也會影響人們的消費熱情。
不過很多人表示:“《征求意見稿》對于實力強大的P2P平臺業務開展影響不大,對于賬戶資金安全的提升是顯而易見,這也符合《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要求,當然在細節方面的舉措需要提高。相信央行會慎重評估業內觀點和意見,制定適度的監管措施,促進支付服務市場規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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