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為什么會被網紅取代 !觀點
眼下的一個事實是明星都在爭當網紅,而不是網紅在爭當明星,很重要的一個原因就是網紅的突然爆紅和背后的隱形產業鏈在極短的時間爆發出來,而不是傳統明星所謂的歷三年五載大部分依然停留在所謂二三線,只有極少數的大牌永遠在以觀眾的眼球為鏡子,自我表演。
網紅的注意力和關注度甚至強于明星,本質區別就在于網紅是互聯網+下的明星,明星是傳統媒介所塑造的傳統明星。
互聯網+使得所有人、所有產業都將經歷一場融合和升級的蛻變,傳統明星也不例外,他將迎來的依然是網紅和互聯網模式所帶來的挑戰和機遇,跨界互聯網成為必然,投資互聯網成為最快的升級手段,趁著網紅這把大火還未徹底蔓延。
互聯網模式下,傳統明星的沃土已被互聯網取代
傳統媒體是成就傳統明星的肥壤沃土,一度傳統媒體和明星的命運緊緊地連接在一起,明星依靠媒體獲得曝光,媒體也依靠明星獲得流量,共生共死。
但是隨著互聯網的不斷蠶食,傳統媒體分離式,離層式的拼接已經漸趨消亡,互聯網的出現將所有用戶連接在一起,并且實現了人與信息,甚至萬物的相連。
互聯網轉移了原本傳統明星所依賴的舞臺陣地,改變了明星依靠傳統媒體所實現的連接關系,在互聯網所構建的新媒體環境下,做為一個并真正融入互聯網,對互聯網模式水土不服的傳統明星被互聯網天生的網紅明星所碾壓,甚至都學期了網紅的模樣,過起了網紅的生活模式。
傳統明星所誕生的傳統媒體幾乎被網紅所誕生的互聯網新媒體的土壤幾乎所取代。
明星是實體產業,傳統媒體所塑造的明星,有著傳統經濟的根本性質。
網紅自始至終誕生在互聯網所塑造的無限虛擬空間中,天生具備和適應互聯網環境下的成長和自我造星,善于用互聯網人的眼光洞察互聯網環境下的新商業模式和新經濟,而傳統明星卻在受到互聯網經濟沖擊后,遭遇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轉型,這便是傳統明星自我求生的開始。
傳統明星生存的沃土在互聯網革命下變得空曠而寂寥,孕育真正明星的互聯網沃土正在新的商業文明模式下悄然重構。
互聯網地平線上,明星的變現效應將成為過去式
互聯網的出現將所有土豪和屌絲,所有明星和平民,所有商業模式和商業經濟拉到了同一條水平線上,互聯網拉低了普通人自我塑造和進行商業活動的門檻。
無須投入多少成本即可高忱無憂,與此同時明星的注意力和商業影響力也大幅削弱,加之商業模式的更新換代,創新細分產業領域的無限可挖掘,用戶對明星的期望越來越嚴苛,明星的影響力乃至變現效應在互聯網所帶來的紅利下早已成為過去式。
隨之而來的網紅和網紅經濟的大行其道,誕生于互聯網環境下的網紅依靠對新商業的洞見和對互聯網模式的駕輕就熟聚攏了大批大批以之為信仰的用戶,商業變現水到渠成。
在網紅以接近明星的藝術表演模式下,強于明星數十倍的互聯網技術和工具的助推下,強于明星對自身定向用戶的把控下,將互聯網下的新的人格商業模式發揮到了極致,苦于依靠傳統離散式媒體形態作為連接路徑和傳統商業形態的明星顯然遭遇滑鐵盧,除了擁有傳統時代所積累的光環和財富,幾乎必須和所有互聯網人站在同一條起跑線上,從頭再來。
同一條地平線上,明星或許要以企業家或者投資人的身份重新出道。
人格商業模式下,傳統明星的無力狂歡遠不如網紅更接地氣
傳統商業時代,明星憑借自身藝術才華,依靠傳統媒體助力,贏得光環無數,代言商演接踵而至。
但明星卻是一個大眾化的全民品牌代言人,人人皆可消費,品牌皆可牽強連接,從品牌定向和商業邏輯層面來講,這顯然是不合常理的。
為什么而今企業樂于選擇品牌創始人或者定向性的網紅來代言,原因就在于明星品牌的大眾化,遍地撒網,聲勢浩大卻收效甚微,受眾廣泛而沒有精準性,其營銷模式多半具有盲目性,無法實現定向的傳播,更別提轉化率了。
網紅則不一樣,同互聯網相濡以沫,成長之初便依靠粉絲生存,和粉絲的關系是魚和水的關系,在互聯網土生土長的網紅更擅長揮舞互聯網這把利劍,專注于網紅式的人格化商業模式的打造,懂得自身粉絲的內心需求,深喑粉絲的心理,更善于洞見粉絲的內心世界,以人格魅力主導人格商業模式,實現個人品牌的定向價值觀滲透和定向營銷。
如此,從人格魅力到粉絲互動,表演吸引,到交易變現,網紅人格商業模式一條龍成型。
而明星商業模式因為其極度分散性和盲目性表面看來僅僅屬于一種大眾娛樂式的狂歡,而這種狂歡在互聯網+出現和網紅模式爆紅后,越來越讓人乏味,越來越變得虛弱和無力,網紅模式無疑將人格魅力和互聯網實現無縫契合,將網紅自身定向用戶聚合為一體,實現人格到商業的定向轉化,相比于明星模式更接地氣。
用戶為王的時代,明星模式早已被網紅模式碾碎
互聯網從IT時代進入DT時代,DT時代必然是用戶為王,體驗至上,一切以用戶為核心,洞察用戶的消費行為,甚至個人生活習慣,了解用戶的心理,滿足用戶的體驗,滿足用戶的一切消費訴求是DT時代乃至未來商業經濟的核心主導,在這一點上,網紅天生就具備吸引定向粉絲,經營粉絲,放下身段和粉絲敞開心懷互動和溝通的優勢,深喑用戶需求,跟蹤用戶心理所想,想用戶之所想,予用戶之所需,
用戶為王似乎就為網紅量身定制,網紅模式以互聯網為沃土,從細分領域突破,聚焦特定的小眾群體,垂直深耕,獨樹一幟。
用戶為王的時代,明星模式的大眾式狂歡將遭遇有史以來最大的挑戰,行走在互聯網邊緣,不會把足夠的精力和時間用在粉絲的身上,和粉絲之間的社交互動也僅僅是自我生活的消遣,和網紅的價值輸出相差甚遠,更不懂得運營和經營粉絲,更別提用戶的消費行為和生活習慣了。
商業模式上,網紅定向的內容輸出和粉絲的定向消費,互利共生,無論是電商網紅,還是廣告網紅,與粉絲都自成體系,而明星的商業盈利主要以商演,代言為主,其商業模式與粉絲的日常生活,工作所需并無多大聯系,在消費頻度上,網紅遠遠大于明星,熟練掌控未來商業趨勢和流行,成為新商業經濟下的風向標。
種種,碎片化和細分化的移動互聯網新商業經濟下,網紅將以全新的面貌重新樹立新商業領域的意見領袖,傳統模式下的明星將迎來歷史性地跨界求生和更迭,某種意義上,明星的求變恰恰驗證了網紅的必然和盛行。
作者:倪衛濤 | 來源:iDoNews 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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